上次寫了一篇文章聊了聊在SI公司工作,其中沒有提到我想要跳槽的事情(畢竟還在前公司上班)。整整兩個月時間過去,其中面試、離職、休假,再加上我期間還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的breakdown,所以一直都沒有來得及寫一寫文章聊聊這段時間的經歷。我現在已經在新公司上班,然後也把心態什麼的調整好,現在準備把這兩個月的事情寫下來。
主觀想法的部分很多,並不是想要說前一份工作的壞話,每個人有適合自己的工作環境,這篇文章僅供參考。
我為什麼想要跳槽
上一篇文章中我講到,從公司野心擴張,接一些out of capacity的案子,到對於大案子並不規範的管理制度,以及一些名存實亡的flexible working hours,讓很多員工都或多或少有不滿,事實上也真的發生了跳槽潮。
其實去年八月的決算發表上出現聞所未聞的獎金數字之後,我就想過要跳槽。但是那時候覺得自己能力經驗什麼的都不太行。那時候的想法是,如果不能把自己變成成熟體(至少要是暴龍獸)是沒辦法跳槽的(亞古獸是不能跳槽的)。
但是像上一篇文章講到的,在管理體制逐漸崩潰的情況下,我開始覺得如果再繼續待在這個案子裡,我可能會跟著案子一起崩潰掉。那時候正好自己帶的工程結束,於是我回覆了一個agent的聯絡,開始跳槽的流程。
之後發生了什麼
休假?
在日本,離職時一般有兩個日期是要定下來的,一個是最終出社日,一個是離職日。最終出社日是指你最後一天到公司工作的日期,然後按照一般慣例(並不是明文規定),你就會開始進行有給消化,也就是使用剩下的年假,全部結束後,在離職日你就會需要到公司辦理最後的離職手續。因為當時現在的工作要人要得滿著急的,我沒能完整地獲得一個有給消化期間,於是我只好把離職日和最終出社日定在同一天,然後中途零零散散地在近三個星期中把剩下的12天年假請掉(還好請完),所以也算是比較完整地休了三個星期。
怪事就是這個時候發生的。開始休假的頭一天,我在家裡大看湯姆傑瑞的大電影,慶祝第二天開始休假,然後美美睡去。但是第二天起床之後,我沒有任何愉快和輕鬆的感覺,滿心的不安,吃了早餐,坐在沙發上看了一個小時電視,但是一點也沒有看進去,拿上電腦去到咖啡館美其名曰是要學習——結果一坐下來就開始漫無目的地刷起Slack。明明已經是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的工作內容,但是我卻一條一條地刷完50多條消息,還在自己的times頻道刷存在感開玩笑說一上午不看Slack竟然已經這樣。就這樣,我無法專注做任何事情,拿起手機大拇指只要在app之間切換,最後一定會落地在Slack,一點點看完所有消息,迫切想要知道這個我不在的時間裡職場發生了什麼。
毫不誇張,我就這樣過了三個星期。直到四月的第一個星期,也就是我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我已經懷疑我自己得了憂鬱症。明明是我家人來東京玩,每天出去放鬆的一個星期,反覆的不安,不僅包括對下一個職場的不安,更強的是一種嚴重的和社會的脫節感,整個把我淹沒,我整天都很疲憊,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
最後我意識到,以前我們朋友間開玩笑所說的,我被公司給PUA的事情,竟然是真的。
我被工作PUA了
PUA受害者最大的一個特徵就是會覺得,自己離開PUA的加害者之後一無是處,PUA的加害者是自己唯一的價值來源,是因為加害者的存在才有自身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我當時在網上讀到過的很多PUA案例,大多是被加害者通過精神或是肉體上的虐待施以巨大的壓力,使受害者在巨大的痛苦中產生斯德哥爾摩症的情況。包括我自己,很多東亞長大的小孩會對這種情況很熟悉,因為我們從小受到這樣的打擊教育,被貶低,被背負所謂的“父母的宿願”,被教育所謂“逆境才能成長”,被期待獨樹一幟同時又被打擊獨立人格,可以說我們從小就是被PUA到大。
但是這兩年工作對我的PUA,是我從來沒有預料到過,也沒有意識到的。即使是我現在回過頭來整理,我也無法整理出一個清晰的脈絡,只能歸納一些大概的原因。
- 裁量勞動?彈性時間?
離開中國的時候,我以為我已經脫離了996的颱風眼,但是持續的工作體驗讓我逐漸感覺到自己可能一直在颱風眼裡兜圈子。
像我上一篇文章中講到的,作為一個SI公司,日程和人力資源是和客戶共同協定的,作為乙方,公司希望可以用最少的人力資源來完成最多的工作,當日程因為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畸變的時候,乙方公司也傾向於自己內部消化。在上一篇文章之後,我聽到公司裡說,因為突發事件,一個大案子的概算工時從1000人日被強行削減到600人日,這就是說每個人要完成與之前等量,或許是更多的工作,而時間只有以前的五分之三。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我之前的案子裡。一天,大老闆親自給案子的各個大小leader開會,要求leader督促自己的成員將每日進度提升到140%。雖然公司都忌諱把加班兩個字掛在嘴上,但在本就緊湊的日程的基礎上要求再提升進度,就是變相要求加班40%。
為什麼公司會有這樣的底氣要求大家加班,這就不得不提公司所採的“裁量勞動制”。所謂“裁量勞動”,就是員工自己根據當下任務狀況裁量每天的勞動時間,再配合彈性工作時間,員工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上班,什麼時候下班, 只要能保證進度。 確實,這兩個制度打配合,一開始會讓人覺得不要太自由,“我居然能在社會壓力這麼大的日本找到這麼自由的公司!”。但這兩個制度有一個很大的陷阱,就是你哪怕一天工作24小時,你也不會多拿到1分錢。但在這個陷阱如此明顯的情況下,加班費反而是公司裡比較少被提起的話題,因為加班才是公司裡每個人的常態——與進公司前做的“早下班的話還可以去看場電影”黃粱美夢截然相反,不是說我個人偶爾在公司待到十點十一點這樣的偶發狀況,而是當我已經待到十點覺得“算了不管了明天再說”,站起來卻發現案子還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工位上(大多數還是比我早到公司的人)。
上面我講的各點,畸變的日程規劃,所謂裁量勞動和彈性時間,以及常態化的加班,公司用這幾點,逐漸將工作充斥我的生活,尤其是在去年最忙的時間,我幾乎是處於一個回家只為睡覺的狀態。
- 評價體系?
作為一個engineer佔絕大多數的公司,各種各樣的學習和成長體系是很容易建立起來的,這本身是一件很好也很重要的事情。大家被assign進不同的案子裡,使用的技術和遇到的問題也不盡相同,再加上各種各樣的發表會和學習交流會,大家可以迅速成長(上一篇文章有講到過)。
但是在這裡不得不提到的是公司的評價體系。公司每個季度會有一次評價,一次評價會有兩個大的區劃,第一個是技能評價,主要是分管班長和案子的直屬leader等來評價,維度主要是技術、交流能力等等工作能力方面;第二個是團隊協作方面的評價,主要是由員工業務上關聯到的人給這個員工按照相關維度評分並寫評語。
其實很多公司會有這樣的評價體系,用於考核員工的工作能力和職位薪水的調整等等。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大家都會把除了工作之外的部分寫進反饋裡,例如發表會上發表了自己學習的內容,或是在公司內部自己主導了一個定期的交流活動等等,又或是自己主動接下業務範圍之外的工作等等。這個體系發展至今,結果就是季度初大家絞盡腦汁思考自己這個季度的目標,然後像想申請頂尖大學的高中生一樣,去參加這個商賽,那個模聯,到處去當義工志願者,對於如何提升自己的評價,上班想,下班想,吃飯想,睡覺想。
但正如我上篇文章講到的,公司整體是採的assign制,而一般員工的assignment只有案子或一些公司內部事務。如果100%的resource是被這個案子拿走,那麼日常的8小時工作時間需要保證全部在完成這個案子的業務。那麼季度初訂下的目標,那些用於提昇自己評價的與案子業務無關的項目,當然只能自己私下找時間完成。就這樣,公司又一點點侵佔了私人時間。
- 公私界線?
上一篇文章我也有講到說公司裡面同事的關係非常好,不僅是工作中,私下變成好朋友的也不在少數。這件事情其實我持保留意見,因為我其實不認為這是一件壞事,但我覺得這可能對我自身或多或少有些影響。
在前文中我提到,臨近離職的時候,我幾乎每天活在不安和憂鬱中,其實這種不安裡有一部分是關於我要離職這件事對於同事的抱歉,我始終有一種“不負責任跑路的始亂終棄”感,其實這就是我對同事的看待方法造成的。人員流動在每個公司都會發生,既然大家都是螺絲釘,那麼一個走了換下一個就好了,其實也確實是這樣的,但因為員工之間關係太好,比起同事,大家更抱著“一起努力的夥伴”這樣的中二想法,所以我會更在意同事對我離職這件事情的看法,以及離職這件事情會讓我產生對“夥伴”的歉意。
另一個例子,出於同樣的想法,我會更難提出要休假,甚至會提出在休假期間也會幫忙review代碼(天啊),活脫脫的對朋友拍胸脯保證“你們放心,我會馬上回來的!“的中二熱血動漫場景。
由於上面這樣那樣的原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強制與工作關聯,不管是把Slack當成推特在刷,還是回家也在看永遠也review不完的代碼,最後的結果就是,在我的潛意識中,這份工作成為我與社會的唯一連結,變成我生活的全部,所以當我要離職的時候,我會有強烈的斷線感,覺得我生活的全部即將離我而去,覺得從未如此孤獨過。(這是真的,大家也要注意)
重新思考
我跳槽之後我又重新審視了幾個問題。
對“工作”最淺顯的理解,其實就是企業花錢買員工的時間來實現企業的管他是商業理想還是目標。員工不是老闆的合夥人,所以員工花再多時間在工作上,完成的最終也是老闆的夢想。雖說這個過程中員工可以獲得社會價值和自身成長,但員工最終只是一個租來的螺絲釘。最開始的業績報告會上,老闆慷慨激昂述說他的商業願景以及畫大餅,我曾經也是被打雞血,最後超低價獎金被打到帳戶才覺得自己像參加傳銷組織年會的小丑。後來我意識到,我再努力也不過是領死薪水的小小員工,我吃再多大餅,最後進到銀行帳戶的數字才是真正重要的,畢竟你沒辦法拿大餅去交下個月的房租。
職場的氛圍到底應該是怎麼樣的?我最開始覺得職場像一個學校其實還蠻吸引人的。像學校的職場有一種一群人在一起努力的熱血感,並且員工之間的交流非常活躍,這樣的工作環境一般也不會太刻板。但我離職之後開始思考這個問題,職場像學校一樣真的是一件好事嗎?不得不說對於職場,學習氛圍是很重要的,這樣的氛圍往往很難把控,沒有合理的制度支撐學習氛圍難以形成,但是走向極端的學習氛圍最後會造成內卷。例如,我們在商量前端學習發表會的進行方法時,將全員輪流換成比較輕量的自願的LT形式,但是這樣的學習分享都是良性循環,最開始要如何激勵大家來參加就成了最大的問題,於是我們就想到把這個登壇與評價體系結合。不得不說這是一個下下策,而且這樣一來學習發表會的目的已經不是共同成長,而是提升自己評價的精緻利己主義,這樣的表面繁榮實則暗流湧動,長久下來不僅會傷害到大家的工作熱情,可能正常業務都會受到影響。所以鼓勵員工交流和學習是很重要的,但是把職場搞成學校,最後只會不僅讓大家上班時間在工作,還鼓勵大家下班時間上補習班做作業,最後變成真真正正的全職工作。
我現在的理解是,真正的職場應該是有規章制度同時制約上級和下級,同時,公司向員工提供員工需要的資源,同時員工完成勞動合同中提到的工作任務,除非員工方面觸犯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其餘的任何東西不應該在任何方面影響到公司對員工的評價。
P.S. 對於上面說到的制度談談我的理解
首先彈性時間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跳槽之後第一天,人事的orientation提到(我第一次完全理解),彈性時間是在每個月所定工作時間的基礎上計算的,公司或許有core time,在保證自己core time都處在工作狀態的基礎上,員工只需要保證自己一個月的工作時間不低於所定工作時間即可。例如,一個員工每個月必須工作8*20=160小時,公司的core time是10:00~15:00,那麼這個員工每個月首先需要保證自己每天的10:00~15:00在工作(5*20=100小時),剩下的60小時,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安排分配到這個月的20個工作日。再結合公司的其他制度,超過160小時的情況,一般公司需要追加支付加班費。
裁量勞動制又是什麼?
在寫這一段之前我專門去查了一下,結果發現在日本,裁量勞動制惡評如潮。雖然公司在導入裁量勞動制時有很嚴格的規定,之後也需要定期匯報公司員工的情況,但是作為一個“默認加班”的制度,本身就是overworking的溫床。這樣的制度如果被惡用,那麼不合理的日程,不合理的工作量,不合理的加班時間就會接連發生,而且會愈演愈烈,因為反正員工工作20個小時跟工作8個小時老闆都是付同樣的薪水,那為了賺錢何樂而不為呢?
上面這兩種制度乍聽起來覺得,“這公司真是年輕靈活”,但是合在一起其實就是方便鼓勵甚至是逼迫加班的罪惡組合。